2018年河南省首届陈氏太极拳小架交流大赛
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8年7月7日在河南省郑州市第47中学体育馆举办。
二、主办单位
河南省武术协会
三、承办单位
河南省武协陈氏太极拳小架研究会
四、协办单位
河南正道陈氏太极拳馆
五、参加单位
各省辖市、直管县武术协会、武术社团、武术馆校及各地陈氏太极拳小架习练者
六、竞赛项目
(一)陈氏太极拳小架套路
(二)器械
(三)推手(推手项目参赛者须参加套路个人项目)
(四)集体项目(含集体拳术、器械,报名时须填写具体名称)
七、参赛分组
(一)各参赛单位可派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总数不限,男女不限。
(二)每名运动员限报2个单项(套路、器械各一项),推手一项(同一组别报名不足两人者,合并到相邻的大一级别组,男女可混编)。
(三)个人竞赛项目年龄分组
A组:青少年组 18周岁(含)以下。(2000年1月1日之后出生者)
B组:成年组 19—39周岁。(1999年1月1日—1979年12月31日出生者)
C组:中年组 40—59周岁。(1978年1月1日—1959年12月31日出生者)
D组:老年组 60周岁(含)以上(1958年1月1日之前出生者)
报名不足6人的组别,并入上一组比赛。
(四)推手年龄组18周岁到38周岁。(2000年1月1日—1980年12月31日出生者)。
级别:48公斤级,52公斤级,56公斤级,60公斤级,65公斤级,70公斤级。
八、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采用中国武术协会印制的最新《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和《武术太极拳推手竞赛规则》。
(二)、本次比赛为个人项目赛。
(三)、项目比赛时间:
1、陈氏太极拳小架完成套路不超过5分钟,演练至4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鸣哨以后动作未完成,不予扣分)。
2、陈氏太极拳小架器械类: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4分钟。演练至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3、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如有音乐须自备(自备U盘),音乐伴奏中不能出现违反规定的内容。比赛时,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放音乐。
(四)、运动员的参赛服装要体现出项目特色、民族特色和时代特色,不得着便装参赛,否则不予评分。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集体、各单项和各组别男、女分别设一等奖(按30%比例录取)、二等奖(按60%比例录取)颁发获奖证书。
(二)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人数,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
(三)推手项目录取小组前六名,如参赛人数不足六人,按实际参赛人数减一录取并颁发获奖证书。
(四)设立运动员、运动队“道德风尚奖”及“最佳组织奖”
十、参赛费用
(一)本次赛会本着“以赛养赛”的原则,收取会务费每人200元。
食宿标准:
1. 每人每天260元(单间);
2. 每人每天160元(标间)。
由于参赛人员较多,以便提前做好安排工作,要求报名时,将会务费及食宿费用提前汇至组委会,否则不予编排;一经确认,所交费用不再退还。
(二)组委会账号
户 名:刘小平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
账 号:6212 2617 0203 3859 091
联 系 人:刘小平
联系电话:13598087876 、0371-60986167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各参赛单位将报名表电子版(经当地体育部门或武术协会盖章后)并附与会人员1寸免冠照片2张(电子版备用),于6月25日前发至组委会,联系人:刘小平,邮箱:1908588192@qq.com,电话:13598087876、0371-60986167,各参赛单位自留备份,便于核查,逾期不予编排。
2.凡因本单位(或参赛本人)原因造成的姓名、性别、组别、项目错误,在报名截止后不予更改。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表,审核无误后再将电子版发出。
3、报名截至时间2018年6月30日。
4、《报名表》与《2018年河南省首届陈氏太极拳小架交流大赛责任声明书》下载地址:www.zhengdaotaiji.com
(二)报到
1.裁判员于7月6日上午12点前到如家快捷酒店(郑州市英协路店)报到,地址:英协路与郑汴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
2.各参赛队于7月6日晚18:00前到如家快捷酒店总台(郑州市英协路店)报到,地址:英协路与郑汴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18:3 0分召开组委会。
3.报到时,运动员需向大会组委会提交《人身保险》复印件并签署《2018年河南省首届陈氏太极拳小架交流大赛责任声明书》,C、D组的队员报到时须向组委会提交十日内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否则不予参赛。
4.酒店联系人:宁奇,电话:13700891897、0371-60986167。
十二、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裁判员由河南省武术协会选派。
十三、其他
(一)运动员须自行办理《人身保险》。
(二)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三次点名未到,按弃权处理。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河南省武术协会。
附件:
3、自愿参加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