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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仙游县第二届全国传统武术交流大赛规程

2017-10-09
核心提示:主办单位:福建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仙游县人民政府承办单位:仙游县文体广电出版局、仙游县旅游局协办单位:仙游县体育总会、陈家沟陈氏太极拳协会莆田分会、仙游县武术协...
  

主办单位:福建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仙游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仙游县文体广电出版局、仙游县旅游局

协办单位:仙游县体育总会、陈家沟陈氏太极拳协会莆田分会、仙游县武术协会、仙游县宗杰太极馆

策划单位:莆田市汉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赛事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27日—30日
地点:仙游 中国古典工艺博览城

赛事项目
(一)南拳类、其他拳术类、太极拳类的拳术、器械单练套路
(二)南拳类、其他拳术类、太极拳类的徒手、器械对练套路
(三)南拳类、其他拳术类、太极拳类、健身气功类的集体项目

参加单位
海内外武术团体、馆校,大专院校、俱乐部及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参赛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2—3人,队医1名,运动员(男女)人数不限。
(二)单练项目: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1个运动队参赛,最多报3个单项(同一流派拳种的拳术、器械不得同时报2项)),可兼报对练和集体项目。
(三)对练项目:每名运动员最多报2项(拳术、器材)对练项目,不得跨队当陪练。对练不分年龄,可男女混编。
(四)集体项目:每队限报集体项目2项(拳术、器材),人数6—12人,少于6人不予编排,性别、年龄不限。
(五)个人全能:运动员参加个人全能:南拳类、其他拳术类的单练套路须报拳术、短器械、长器械三项;太极拳类须报1项拳术、2项不同太极器械。个人全能项目不包括对练。
(六)团体赛:各代表队参加团体赛:参赛运动员不少于20人(含20人),并需要参加集体项目(健身气功除外)。团体赛不设年龄、男女组。

竞赛办法
(一)比赛分类:本次比赛为个人单项赛、个人全能赛、集体项目赛、团体赛。
(二)竞赛规则:
1、武术套路按中国武术协会2012年印制的《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本次大赛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2、健身功法集体项目按中国健身气功协会2009年印制的《健身气功竞赛规则》及本次大赛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项目时间:
1、传统拳术、器械不超过2分钟(太极类项目除外)。
2、规定和自选拳术、器械不少于1分20秒(太极类项目除外)。
3、太极拳不超过5分钟。演练至4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4、太极器械不超过1-4分钟。演练至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5、太极拳和太极器械竞赛套路减少动作不予扣分。
6、对练项目不少于40秒。太极拳对练不超过3分种。
7、武术类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须配乐(自备CD光盘),音乐伴奏中不能出现说唱等内容,若出现说唱裁判长总扣0.1分,未配乐者裁判长总扣0.1分。比赛中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播放音乐。
8、健身气功集体项目不超过6分钟,须配乐(自备CD光盘),比赛中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播放音乐。
(四)年龄分组:
儿童组(A组):
A组:10岁以下(含10岁,2007年以后出生);
少年组(B组):
B1组:11~15岁(2006年至2002年)
B2组:16~20岁(2001年至1997年)
青年组(C组):
C1组:21~30岁(1996年至1987年)
C2组:31~40岁(1986年至1977年)
壮年组(D组):
D组:41~50岁(1976年至1967年)
中年组(E组):
E组:51~60岁(1966年至1957年)
老年组(F组):
F组:61~75岁(1958年至1947年)
(五)比赛服装规定:运动员在比赛时,必须穿民族传统形式的服装、武术鞋或健身鞋。

录取方法与奖励办法
(一)录取方法
1、单练项目:按年龄组,男、女分别录取金奖40%、银奖30%、铜奖30%,并颁发奖状和奖牌。每个运动员最多限报名3个单项;
2、各年龄组、各单项男、女报名参赛人数在5人(不含5人)以下时,按同类项目,男、女分别在同一年龄组别内编组录取,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个人项目。凡并组后不足2人(含2人)时,将根据以下比赛成绩录取金、银、铜奖。
3、对练项目:按武术类(含南拳类和其他拳术类)、太极拳类的徒手、器械(含徒手与器械)分别录取,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个人项目。
4、集体项目:(1)按武术类(含南拳类和其他拳术类)、太极拳类的拳术、器械各录取前三名,共12个奖项,颁发奖状和奖牌。(2)健身气功类按八段锦、易经筋、五禽戏、六字诀、其他健身功法各录取前三名,共15个奖项,颁发奖状、奖牌。凡报名参赛队在3队(不含3队)以下时,将编入其他健身功法组录取;
5、个人全能:按A、B、C、D、E、F年龄分组,不分拳种、流派、拳种,男、女各录取前三名,共36个奖项,并颁发奖状和牌匾。
计分方法:以拳术、短器械、长器械三项(太极拳除外)最高得分之和计算,太极拳以拳术、器械三项最高得分之处计算。总分多者名次列前,总分相等以获金奖多者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得银奖多者列前,以此类推;如获得所有奖项均相等,则并列。
6、团体名次:不分拳种类别、年龄、男女,录取前三名。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000元,并颁发获奖牌匾。
计分方法:以参赛人数达20人以上代表队的所有个人单练项目(不含对练)比赛成绩总和计算团体总分。总分多者名次列前,总分相等以获金奖多者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得银奖多者列前,以此类推;如获得所有奖项均相等,则以参赛人数少者列前;若再相等,则并列。

报名方法与报到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5日,报名表(点此下载)
2、各参赛队于2017年10月15日前务必将报名运动员本人1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于报名时一并发到2017年仙游县第二届全国传统武术交流大赛筹委会指定邮箱:2502974655@qq.com。3、为使报名报项准确无误,竞赛部接到各队报名表后将随时与各队沟通,核对报名情况。请各队报名时详细填写联系人姓名、地址、电话、手机、传真和电子邮箱、QQ号码。
(二)报到时间与地点:
1、各参赛队于2017年10月26日下午为了方便国外队伍及省外路途较远的团体可以提前报道入住酒店,26日晚上住食自理,27日14:00-19:00前仙游大酒店大堂大赛报名处领取秩序册、胸卡等。
2、10月27日20:30召开组委会和领队教练员会议,请各代表队在16:00前完成报到各项事项,准时参加组委会和领队教练员在仙游大酒店会议。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裁判人员由福建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及仙游县武术协会选派,仲裁委员会、裁判人员另行通知。
(三)大会其他规定
为保证竞赛编排秩序严谨,报名后参赛人员与比赛项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者,必须在10月20日20:00前向大赛竞赛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每更换一项须交100元人民币。
(四)联络方法
地址:福建省仙游县鲤南镇九隆大厦2017年仙游县第二届全国传统武术交流大赛筹委会
邮编:351200
联系人:林宗杰 136 2692 0525

参赛费用
1、每个运动员须缴纳报名费及会务费180元(含大赛纪念品一份、人身保险费及凭大赛证件可免费游览国家4A级景区九鲤湖、菜溪岩),领队免交报名及会务费用。以上费用需于报名时汇款,组委会确定以上款项报名时全部交清才给予编排。
2、食宿费:
(1)参赛人员随大赛住宿配套务:四星酒店:每人每天含食宿280元;报名10人(含10人)以上,免一人食宿费用;

(2)组委会为了方便参赛团队,统一安排用餐、交通用车和住宿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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