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武术段位制工作委员会:
根据《关于加快武术段位制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的通知》(武术字[2011]88号文件)的要求和中国武术协会段位制工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部署,各地已就开展武术段位制培训工作制定出计划并逐步开始实施。为了规范武术段位制培训管理工作,加快武术段位制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段位制相关培训工作分为段位申报人培训、段位指导员培训、段位考评员培训三类。
2、段位指导员和考评员各分国家级、一级、二级3个等级。
3、中国武术协会可组织各类各级培训和考试。一级区域性和专业性单位会员段位制工作委员会,可组织六段以下的段位申报人培训,一级、二级段位指导员和考评员培训和考试。各地基层段位制办公室和考试点均可组织段位申报人培训、段位指导员培训和段位考评员培训,并可对申报武术三段(含)以下段级者进行考试并按规定进行认定。
4、鼓励各地武术段位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考试点在具备相关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承办全国、全省或跨地域的培训和考试任务。申报承办任务,应按程序要求逐级上报至中国武术协会段位制办公室批准。
5、申报段前级和一、二段段位及参与三段技术、理论考试者,不需要具有中国武术协会会员资格。
6、培训内容必须按照《关于加快武术段位制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的通知》(武术字[2011]88号文件)选取。
7、中国武术段位证书、中国武术段位指导员证书、中国武术段位考评员资格证书、中国武术段位制技术(理论)考试成绩证书等,均由中国武术协会统一印制和颁发。
二〇一一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