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7月15日至17日在焦作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省辖市体育(教体)局、武术协会、武术之乡、武术社团组织。
三、竞赛项目
(一)太极拳、械系列
1、太极拳、械传统套路
(1)各式太极拳:陈氏、杨氏、其它各氏任选一项;
(2)短器械:传统刀术、剑术套路任选一项;
(3)长器械:传统枪术、棍术任选一项。
2、太极拳、剑竞赛套路:陈式、杨式、孙式、42式太极拳任选一项,42式太极剑一项。
(二)少林拳、械系列
1、少林拳、械传统套路
(1)拳术:一项(一路红拳、二路红拳、炮拳、大罗汉拳、小罗汉拳、七星拳、通背拳、梅花拳、长护心意门、太祖长拳);
(2)短器械:刀术、剑术任选一项;
(3)长器械:枪术、棍术任选一项。
2、少林拳、械竞赛套路
(1)拳术:一项。
(2)短器械:刀术、剑术任选一项。
(3)长器械:枪术、棍术任选一项。
(三)其它传统拳、械系列
1、拳术
(1)一类:形意、心意、八卦、八极。
(2)二类:通臂、劈卦、翻子。
(3)三类:地躺、象形。
(4)其它传统拳术。
2、短器械:刀术、剑术任选一项。
3、长器械:枪术、棍术任选一项。
(四)对练一项:编组限在同一年龄组三人以内,男、女不得混编。
四、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可派领队1人,教练1-2人,运动员28人,男、女不限。
(二)每位运动员必须在同一系列中同时选报拳术、器械各一项,单报一项者不予编排;同时为加强青少年基本功训练,做一下规定:拳术(占单项总分的90%)+基本功(正踢腿和腾空二踢脚,占单项总分的10%)、器械(占单项总分的90%)+基本功(里合腿和旋风脚,占单项总分的10%),如果没有基本功演练,该单项按未完成套路动作处理。基本功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请参考附件:《传统武术基本功动作要领及要求》。
(三)必须完成本人所选报的两项比赛,有一项不参加比赛者,取消所有比赛成绩。
(四)年龄分组
青年组:1990年1月1日以后至199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
少年组: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五)所有参加比赛的单位必须是河南省武术协会团体会员单位;运动员必须是河南省武术协会个人会员,并持有本人第二代身份证,经河南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统一注册合格,方可参加比赛。
五、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个人赛。
(二)本次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2011年3月审定的《传统武术套路竞赛办法》(试行)。
(三)太极拳、械系列
1、太极拳、械传统套路必须是以最具传统风格特点的技术动作为基本内容的套路形式,有太极拳、械竞赛套路内容者不予评分。
2、42式太极拳和陈式、杨式、孙式竞赛太极拳、42式太极剑分别采用原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编印的《太极拳竞赛套路》、《四式太极拳竞赛套路》、《太极剑竞赛套路》。
3、各式传统太极拳演练时间4-5分钟,42式太极拳和陈式、杨式、孙式竞赛太极拳演练时间5-6分钟,传统太极剑和42式太极剑演练时间为3-4分钟,其它太极器械演练时间不得少于1分钟。
(四)少林拳、械系列
1、少林拳、械传统套路和对练必须是没有经过改编的、最具传统风格特点的技术动作为内容的传统套路,否则不予评分。
2、少林拳、械竞赛套路采用国家武术运动管理中心2003年审定的《中国少林拳竞赛套路》。
3、少林拳、械竞赛套路演练时间不得少于1分10秒,对练不得少于40秒。
(五)其它传统拳、械系列
1、传统拳、械和对练套路必须是以各拳种最具传统风格特点的技术动作为基本内容的套路形式,竞赛拳、械套路内容不予评分。
2、心意拳、械演练时间不少于50秒,其它各传统拳术、器械演练时间不得少于1分钟,对练不少于40秒。
(六)运动员的参赛服装不作规定,但要体现出民族特色、项目特色、运动特色和时代特色。
(七)比赛检录时,运动员必须交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并验证该运动员注册卡,不合格者不准参赛。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别、各单项、男、女按实际参赛人数分别录取前六名。
(二)每组10人以上录取前六名,8人—10人录取前四名,5人—7人录取前三名,不足5人时与同类项目合并后录取。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
七、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各参赛单位需用A4纸打印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经各省辖市体育局盖章,于2011年7月5日前分别寄至河南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社会武术科(郑州市健康路150号,邮编:450012,电话:0371-63867603,传真0371—63867607,联系人:刘同涛、赵东霞)和焦作市体育局办公室(地址:焦作市解放中路402号,邮编: 454002 ,联系人:祝东超 ,电话:0391—3996522 ,传真:0391—3996522),逾期者不予编排。
2、凡因本单位(或参赛本人)原因造成的姓名、性别、组别、项目有误,报名截止后不予更改,请各单位认真填写报名表,审核无误后再寄出。
(二)报到
1、裁判员于2011年7月13日18点前到焦作市东方宾馆(地址:焦作市解放中路,联系人:包强,联系电话:0391—3532173)报到;各参赛单位于2011年7月14日17点前到焦作市武术馆(地址:焦作市解放东路市体育中心院内,联系人:张治远,联系电话:0391—3936458)报到,晚19点30分召开组委会,地点另行通知。
2、报到时各参赛单位必须交验2011年注册的河南省武术协会团体会员证,运动员必须交验2011年河南省武术协会个人会员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注册卡,经审查确认后方可办理报到参赛手续,否则不得参加比赛,逾期不报到者按弃权论。
八、经费
(一)各单位交通费、食宿费自理,大会推荐安排住宿宾馆。
(二)本着以武养武,以赛养赛的精神,为弥补组织竞赛经费不足,各参赛运动员报到时每人需交参赛费150元。
(三)大会负责竞赛、会务、裁判员等费用。
九、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裁判员的选派另行通知。
十、其它
(一)规程和报名表可从网上下载,请登陆河南武术网www.hnwushu.com。
(二)为了端正赛风,严肃赛场纪律,保证公平竞赛,各运动队和全体裁判员必须严格遵守河南省体育局和赛区制定的各项规定,认真比赛,公正执法。如有违反,将根据情节按有关文件严肃处理。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四)本规程解释权属河南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