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男子赛区:2011年4月15日至18日在江苏省太仓市举行。
女子赛区:2011年4月27日至30日在四川省达州市举行。
男子赛区:2011年4月15日至18日在江苏省太仓市举行。
女子赛区:2011年4月27日至30日在四川省达州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深圳市、厦门市、宁波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各行业体协,有关体育院校,中国武协上海青浦训练基地。
三、竞赛项目
拳 术:长拳、南拳、太极拳。
短器械:刀术、剑术、南刀、太极剑。
长器械:棍术、枪术、南棍。
对 练:三人对练、二人对练。
全 能:拳术、短器械、长器械和对练各一项。
四、参赛资格
(一)必须是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的,而且年满14周岁(1997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运动员,方可报名参赛。但是,参加了2010年全国武术套路锦标赛而没有参加2010年全国武术套路冠军赛(传统项目)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二)运动员的身体健康证明和意外伤害保险任缺一项均不得参赛。报到时须交组委会验证。
五、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最多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医生1人、男运动员9人、女运动员8人。仅参加单练比赛的单位,最多限报男、女运动员各6人。
(二)每名运动员最多可报4项。
(三)每单位参加同组别对练比赛的陪练不得超过1人次。
六、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个人赛。各单项男、女前16名运动员获得参加2011年全国武术套路冠军赛的资格。
(二)遵循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现行的《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和有关补充规定。
(三)自选套路的有关规定:
1.A级难度只能选报一种。
2.C级难度(含动作难度或动作难度+连接难度,在难度2分之内)至少选报一组。缺少C级难度扣0.6分。
3.选报不同等级的同一种技术类型的动作难度和动作难度+连接难度,不得超过两次。超出规定者,按前两次计算难度分数。
4.连接难度限选做B、C、D级动作连接。长拳类、南拳类、太极拳类项目至少连接两种不同形式的静止动作。每缺少一种扣0.2分。
5.在长拳类项目演练中,定势动作除站立动作(前点步、并步)只允许做两次外,其他定势动作只能选择弓步、马步、虚步、仆步、歇步、坐盘、劈叉和平衡,未按照以上要求的,每出现一次扣0.2分。
6.在南拳类项目演练中,定势动作除站立动作(前点步、后点步或并步)只允许做3次外,其他定势动作只能选择弓步、马步、半马步、虚步、仆步、骑龙步、跪步、蝶步、独立步;发声不得超过6次,其中必须有三种不同类型的发声。未按照以上要求的,每出现一次扣0.2分。
7.运动员必须做规则对各项目要求的各主要动作和2011年武术套路锦标赛指定动作组合(见附件。参考视频已发布到中国武术协会网站)。
8.对练限2人或3人编组。
9.长拳类、南拳类项目比赛套路时间不少于1分20秒。
10.长拳、太极拳、太极剑项目必须配乐,未配乐或配乐带有说唱者,在完成该项目的最后得分中由裁判长扣0.2分。
(四)运动员的比赛器械与服装必须符合规则要求和有关规定,否则不予参赛。
(五)个人全能名次按拳术、短器械、长器械和对练4项成绩总和的高低进行评定。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及个人全能男、女分别录取前8名。每单项及个人全能前三名的运动员分别获得金牌、银牌和铜牌以及证书;第四名至第八名,获得证书。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和奖励办法另定。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报名网址:http://wushu.justtool.com。
2.报名截至时间:
男子赛区:2011年3月15日24时。
女子赛区:2011年3月27日24时。
3.自选套路难度及必选动作申报截至时间:
男子赛区:2011年4月5日24时。
女子赛区:2011年4月17日24时。
4.网上报名服务电话:0757-83991970。
请各单位分别将报名表、自选套路难度及必选动作申报表于截至时间后5日内(以到达邮戳日期为准)寄到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训练竞赛一部(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邮编:100029)和赛事承办单位:江苏省太仓市体育局办公室(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邮编:215400,联系人:王跃丰13806242355),逾期者不予受理。
(二)报到
1.男子赛区的裁判员于4月12日报到,运动队于4月13日报到。女子赛区的裁判员于4月24日报到,运动队于4月25日报到。
2.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九、竞赛监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竞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规则执行。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裁判员的选派另行通知。
十、其它
(一)各参赛单位、运动员、裁判员要严格遵守和执行竞赛规程、规则和相关规定,公平竞赛,公证执裁。如有违反,将视情节按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各参赛单位食宿、交通费自理。
(三)竞赛规则和规程的解释权属于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