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成绩认定证书由各一级段位制工作委员会统一编号管理,分发至各地段位制办公室。具有考评员资格者可按规定到所在地段位制办公室领取,直接签发给参加教学考试成绩合格者。此技术成绩认定证书,由受理段位申报的段位制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权限审核、项目审核、水平审核三方面。
权限审核:四段(含)以上考评员可签发三段(含)以下技术成绩认定证书;七段(含)以上考评员可签发四段(含)以下技术成绩认定证书。超出此权限无效。
项目审核:考评员只能对其资格证书上所注明的考评项目签发技术成绩认定证书,其它项目无效。
水平审核:严格依据演练水平签发技术成绩认定证书。如有争议,由基层发证单位负责审查处理。